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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條 為建立規范的學生管理制度,維護良好的學習、訓練、工作和生活秩序,優化育人環境,培養學生熱愛祖國、樂于奉獻、吃苦耐勞、勇往直前的精神和雷厲風行、令行禁止的作風,增強國防意識,以現代企業發展對人才培養的要求,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《內務條令》、《紀律條令》、《隊列條令》的有關規定,結合中職教育性質、特點和我校的實際,制定本細則。
第二條 準軍事化管理,是指我校效仿部隊正規化管理的模式,按照學校全面建設的需要,所實行的內部規范化管理。它比常規管理要求更嚴格,內容更規范,標準更高,效果更好。由于現代中職學生成長的特殊性,對學生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。
第三條 實行準軍事化管理,其目的是為學生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,生活環境,讓學生“學會做人、學會學習、學會生活”。使他們具有服從意識、團隊意識,全面提高他們的思想素質、軍事素質、文化素質、身體素質和作風紀律素質,使其逐步形成自尊、自信、自強的人格品質并成為政治合格、軍事過硬、知識全面、作風優良、紀律嚴明、適應現代化建設需要的優秀人才。
第四條 學生準軍事化管理要學習解放軍政治工作的優良傳統和行政管
理的科學經驗,堅持嚴格管理、嚴格要求與耐心說服、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。
第五條 實行準軍事化管理要充分調動和依靠廣大學生參與管理的積極性,提倡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約束,正確處理民主與集中、自由與紀律的關系,建立嚴格管理和自我養成教育相結合的有效機制。
第六條 本細則是學生準軍事化管理的依據,是學生的生活準則和行為規范。全體學生必須嚴格遵守,自覺服從準軍事化管理。
第七條 學校成立以副校長為主任,,學生處領導為成員的準軍事化管理委員會,負責學校軍事化管理的全面工作。下設學生準軍事化科室,下設大隊,大隊下設中隊,科長由學生處副處長兼任,負責軍事化管理的計劃、組織、協調、監督、檢查和指導。
第八條 準軍事化管理大隊每年級設大隊長一名,;副大隊長一名,負責本大隊準軍事化管理的組織領導工作。根據學校的決定、命令、指示和計劃,結合本大隊實際,統籌安排并組織實施準軍事化管理工作,貫徹落實準軍事化管理的各項規定。
第九條 準軍事化管理大隊下設若干中隊,在大隊的領導下,具體負責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,嚴格貫徹執行準軍事化管理的各項規定,中隊設隊長一名,由責任教官擔任,設指導員一名,由輔導員擔任。
(一)各區隊值班員應當提前起床(約 10 分鐘),按時發出起床號(哨)并督促學生迅速起床。
(二)聽到起床號(哨)后,全體學生應立即起床,按照規定著裝,翻開被子,打開門窗,準備出操。
(三)中隊長、指導員要檢查起床情況,督促所屬人員按時出操。
(四)值日員按規定認真履行職責。
(一)除了休息日、節假日之外,學生中隊通常每日出早操,時間通常為三十分鐘。
(二)早操通常以學生中隊(區隊)為單位組織實施。
(三)聽到早操號(哨)后,全體學生(除擔任公差、勤務和全休傷病員外)應迅速到指定地點集合,由值班員檢查著裝,清點人數,區隊值班員向中隊值班員報告,中隊值班員向值班教官報告。由中隊(區隊)值班員跑步帶入全校集中集合(或分區)地點集合。
(四)早操內容:主要進行隊列訓練、體能訓練等,并適時組織會操。半休病號到場不參加訓練。
(五)聽到收操號(哨)后,集合整隊,進行講評,跑步帶回。
第二十條 清整和洗漱早操后整理內務,清掃室內外衛生和洗漱,時間一般不超過二十分鐘。
(一)清整。(1)內務要整齊清潔,統一有序。(2)在整理內務時,應打掃環境衛生(學生中隊的衛生區)。(3)要經常檢查和評比內務衛生。班值日員協助副班長檢查并整理本班的內務衛生,中隊值日員檢查中隊的內務衛生。
(二)洗漱。(1)洗漱應在規定的地點進行。要節約用水,遵守秩序,維護公共衛生。(2)洗漱物品應保持清潔衛生,用后按規定擺放整齊。
第二十一條 早檢查
(一)早檢查在整理內務和洗漱后進行,時間不超過十分鐘。
(二)早檢查的內容包括著裝、儀容和個人衛生。
(三)早檢查通常以區隊為單位列隊進行,由區隊長組織實施,發現問題及時糾正。
第二十二條 開飯(早、午、晚飯)
(一)按規定時間準時開飯。
(二)開飯前十分鐘,以學生中隊為單位,由中隊值班員整隊帶到食堂門前,視情況由一名學生指揮唱軍旅歌曲。
(三)中隊值班員組織學生按順序依次打飯并進入規定地點就餐。
(四)就餐時要遵守食堂規則,保持肅靜,講究衛生,文明就餐,提倡節約。
(五)餐畢自行離開。返回途中,要自覺做到二人成行,三人成列。
第二十三條 上課
(一)上課前,根據課程內容提前做好準備。
(二)中隊值班員或區隊值班員通常在上課前十分鐘集合,清點人數、
檢查著裝和教學用具,帶往教室或訓練場等地點,做好學習、訓練的準備工作。
(三)授課前,中隊值班員或區隊值班員向教師報告人數。
(四)授課時,要嚴格遵守課堂規則和上課紀律,要精神振奮,講究禮貌,提問時,要舉手報告,回答問題要起立,沒有特殊情況,不準請假。
(五)實訓課、體育課等固定教室之外的課程上課完畢,中隊值班員或區隊值班員向教師請示報告,經允許后,整隊帶回。
(六)上課前對課堂秩序提出要求,課后進行講評。
每周一至周六上午第二節課后為課間操時間,由各學生中隊按照劃分的場地統一組織實施。
(一)午休時間一般由個人支配,主要用于休息,也可以組織文體活動或個人事物,但不得私自外出,夏季作息時,根據學校作息時間安排統一午睡。
(二)午睡時,除執勤人員外,必須停止各種活動,準時午睡,保持安靜。
(一)學生在學習、訓練、實習時間內, 原則上不得請假,特殊情況必須請假者,應逐級請示,按規定權限批假,未經領導批準不得離校。
(二)學生因病不能堅持學習、訓練的,需持校醫證明請假。
第七十二條 請假手續
學生請事假須填寫《學生考勤及請假銷假制度》;學生請病假須填寫《學生病假報告表》。
第七十三條 批準權限
以輔導員為主,教官為輔。
第七十四條 銷假
請假學生按期返校后,應及時逐級銷假。
(一)學生星期日和節假日外出,必須按級請假,按時歸隊銷假;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外出。
(二)嚴格按照比例控制請假外出人數。星期日和節假日中隊外出學生根據實際情況外出。
(三)學生請假外出時,由中隊值班員負責登記,檢查著裝和儀容,交代注意事項,發給外出證;歸隊后,必須向中隊值班員銷假,并交回外出證。中隊值班員應當將外出人員的歸隊情況,報告中隊長。
(一)中隊長查鋪,每天至少 1 次,在熄燈前后進行。
(二)大隊值班員查鋪,每天至少 2 次,必須在午夜前后進行一次。
(三)大隊領導每周查鋪不少于 5 次;學校領導查鋪每周不少于 3 次。休
息日和節假日必須查鋪,并不定期地檢查中隊執行查鋪制度的情況,適時進行講評。
(一)學生在位和睡眠情況。
(二)人員在位情況。
(三)取暖設備、用電設備是否符合防火的要求。
(一)查鋪時,動作要輕,注意不影響學生睡眠。
(二)查哨時,應當及時回答哨兵的詢問,嚴禁采取隱蔽的方法接近哨兵。
(三)查鋪發現的問題,應當及時糾正和處理。
(四)每次查鋪的情況,應當進行登記。
(一)對來校的人員,應當驗明證件,查清身份,問明來意,進行登記,熱情接待,認真處理他們提出的問題。
(二)學習、訓練、工作時間,一般不得因私事會客,特殊情況需會客時
由直接領導批準。
(三)未經允許不得留客人在校內住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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